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內容來自YAHOO新聞
員警收賄6萬3千元 重判12年6個月
新頭殼newtalk 2015.08.06 金名/高雄報導
遭停職的高雄市仁武警分局偵查佐高鋒銘,涉嫌向刑責區3家色情按摩店收取6萬3千元賄款,且被指控把按摩信用貸款店裡的小姐帶去汽車旅館性侵,高雄地院依貪污罪重判高鋒銘徒刑12年6個月,性侵部分無罪。
高男涉嫌向一對開設的按摩護膚店的越南姊妹收取規費,法院合議庭法官比對姊妹的證詞及高男電話監聽內容,認為證人證詞與事證都相吻合,高男違背職務收賄事證明確,依貪污等罪判處12年6個月,褫奪公權4年,貪污所得應追繳沒收,但全案可上訴。
高雄地方法院判決書指出,高男於2013年4月起,涉嫌按月向轄區有女侍坐陪的3家從事色情護膚業者索取3000元到6000元不等賄款,這3家色情護膚業者雖各有負責人,但實際背後金主,卻是嫁來台灣已取得國籍的徐姓姊妹花,共收賄新台幣6萬3千元。
法院審理時,高男否認違背職務收受賄賂,辯稱並未索賄,不知她們開設的美容坊有無從事色情交易行為,表示開車載對方到處繞繞、聊天,目的只是想要追求,不是為了拿錢。
新聞來源https://tw.news.yahoo.com/員警收賄6萬3千元-重判12年6個月-141205215.html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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